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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又未如~理 以正觀慧~ 觀無~我義,(又離)及修習~ 二菩提心。餘諸善行,唯除少數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攝,轉生死輪。】
【又增~長業 分為二~類,一為 樂受~義故 增長,二為 捨~受義故~ 增~長。】【初中~復二,】【一為受用~ 色聲等欲塵,所生~諸樂。二於外~樂,厭捨貪著~,為~ 定~生 樂受~,而 增~長 業。】【初~復有~二,一正~緣 未死以前~ 現~法樂故,造~非福業。】【二正緣 來~世~ 諸欲~樂故,增~長(福業)。】【正緣~定~生樂受者,謂集~能生 第三靜~慮,下至初~禪
諸~不動業。】【若~於諸欲 捨~離貪著,復由~樂受~ 令意~厭~患,為捨~受故 而作業者,謂集能~生 第~四靜慮,乃~至.有~頂 諸不動業。此是~ 世親論師~ 意趣。】【由此~ 正~理,若普~ 厭~棄 一切諸~有,為解~脫故 三門~ 行~善,則能漸~遠 生死~,漸近~ 涅槃。】
【第三哪 死~歿及結生~ 之~理啊
分五:一死~緣,二死~心,】【三從何~ 攝~煖(ㄋㄨㄢˇ),四死後~ 成辦中~有 (之理),五次於生~有 受~生(道)之理。】【今初
盡壽~(盡)死~者,】【謂如~宿業 所引壽~量,一切罄盡 而~死,是為
時~死。】【福盡 死的(者,)】【謂如~ 無資~具 死。】075B【未~p176捨 不平~等死 者,】【謂如~經說,壽~未窮盡,有九~死因緣,】【(謂)食無~度量,食所~不宜,不消~ 復食,生~而不吐,熟而~持之,】【不近~ 醫~藥,】【不知~ 於己~ 若損~若益 啊~,】【非~時非~量,行 非~梵行(ㄒㄧㄥ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