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P275L04-P277L02 | P277L02-P278L09-布施波羅蜜
原文:P275
【若令諸具 正信有情,書寫 相似 正法 典籍,或 外道 論, 或先 已寫 現在 手中 而 行施 (信)者,或從 他乞 而 施與 者,是名 有罪。】【手中現有 已寫 似典,菩薩應令 改拭 彼典 書 佛 聖教,諾 自亦應知 彼無 堅實 亦應 為他 說其 非善!。】【若 諸 紙、葉 猶未 書寫,有來 (乞)求者,爾時菩薩 應問彼言,汝今 以此 欲 何所為,(若云轉賣 以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