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日 星期日

廣論一輪_116

116  P275L04-P277L02 | P277L02-P278L09-布施波羅蜜
原文:P275

【若令諸具  正信有情,書寫 相似  正法 典籍,或 外道 論, 或先 已寫  現在 手中  而 行施 (信)者,或從 他乞  而 施與 者,是名 有罪。】【手中現有  已寫 似典,菩薩應令  改拭 彼典  書 佛 聖教,諾 自亦應知  彼無 堅實  亦應 為他  說其 非善!。】【若 諸 紙、葉  猶未 書寫,有來 (乞)求者,爾時菩薩  應問彼言,汝今 以此  欲 何所為,(若云轉賣  以充食用,)】

廣論一輪_115

115  P270L09-P272L05 | P272L05-P275L04-布施波羅蜜
原文:P270

  【如何 行施】【分二。】【不以何等 加行 而 施者,謂 不速與 稽留 乃 與!,】【令 起 煩惱  (然)而 而後 乃與,】【令行 非法  或 違 世間  道理之業  而後 施與,】【先誓 與此  後 減少 給,或給 下劣,】【數恩 而與,一時能與  而 (為) 漸次  少少 相給,】【自為 國王  奪他 妻子  而為 惠施,】【逼取父母 奴輩 等財  而與 餘者,】【由能 損害  他人 方便啊  而行 惠施,】【自 懶惰 (住)往   教他 行施,】【於 來求者  呵(責)斥 嗤笑,旁言 輕弄  粗言 恐嚇 

2017年4月1日 星期六

廣論一輪_114

114  P268L11-P269L12 | P269L12-P270L09-布施波羅蜜
原文:P268

【初 當具足 何等意樂 者,緣 所為事  謂作 是念,當 依此故  圓滿 無上菩提 資糧,圓滿 布施 波羅蜜多。】【緣 所施 物,謂於 自 物  作 他物 解,所施之物  如 取 寄存,當念菩薩  一切所有,於 有情所  先已 施 故。】【緣 行施 田,(為) 善知識,】【謂於 來乞(者)  未乞 諸田,應念此等  滿我  布施 波羅P269蜜多,當具如是  三種意樂。】【《攝波羅蜜多論》云:

廣論一輪_113

113  P266L02-P267L06 | P267L06-P268L12-布施波羅蜜
原文:P266

【然於 身命,若不 淨修 能捨意樂,由 未修 故  後亦 不能  惠施 身命,】【《集學論》中  作 如是 說,】【「故 從 現在  當修 意樂。」】【《集學論》 說,如是 至心  於 有情所,已捨 衣、食  及 房舍 等,若 受用時  當 作 是念,】【為 利他 故  受用 此等!。】【若忘 此心,愛著 自利  而 受用 者,是 染違犯。】【若無 愛著,或 忘 安住 緣利  一切有情 之想,或貪 利益  餘一 有情,非 染違犯。】【於已施他,作 他物想,為 自受用  成 不與取,若價 滿足,犯 別解脫  他勝 處 罪。】【此中 有 說,以(是)迴施  一切有情,待一有情  價不能 滿,故無 他勝。】【有 餘師 說,於 一一有情,皆施 全物,前說 非理!。】【(餘者又云),雖已 

2017年3月4日 星期六

廣論一輪_112

112  P264L05-P265L06 | P265L06-P266L02-布施波羅蜜
原文:P264

【《攝波羅蜜多論》云:「資財無常  現 可見,若能任運  起 大悲,當知 布施  極 順理!,】【猶如 他物  寄 自舍。若施 由此啊  無 恐怖,置於 自家  生 怖畏,無足 共他  恆須護。若施 無此  諸 過失,由施 能生  他世 樂,不施 現法  亦 生 苦,人間諸財  是(如) 流星,定無 不捨  諸 財物。】【諸 未施 財  無常 滅,由施 反成  有財庫,饒利有情  所 惠施,諸財 無堅 亦有 實!…。】【若能 惠施  智者 讚,此諸愚夫  樂集財,攝持 終無  不離散哪,由施 恆感  諸 盛事。】【由捨 不起  染污 執,慳 非 聖道  生 煩惱,若施 即是  道中 尊,聖呵 餘者  為 惡道!…。」】

廣論一輪_111

111  P262L05-P263L05 | P263L05-P264L05-布施波羅蜜
原文:P262

【隨順 成熟有情  增上 數 決定者,與前所說  第三義同!。】【此是  聖者無著  所 許,(如 獅賢論師 所立而說。)】【對於 六度  引發 定解呀,最為 切要!。】
  【(第二 兼說  次第決定 分三,)】【生起 次第 者,若能 布施  於諸 資財,不顧 不貪  則能 受戒。若具 尸羅  善防 惡行,則於 怨害  而能 堪忍。若有 忍耐  不厭 難行,退緣 微少  能發 精進。若能 晝夜  發 勤精進,能發 正定,心於 善緣  堪能 安住。若心 定者  乃能 如實  通達 真實!。】【勝劣的次第 (者),】【前前 微劣,後後 殊勝。】【粗細 次第 者,前! 較 後者 易轉 易作,故相 粗顯。】【後 較 前者啊  難轉 難作,啊 各較 自前哪  故為 細微(細)。】【《莊嚴經論》云:「依前  而 生後,安住  勝劣 故,粗顯  微細 故,說  如是 次第!。」】

廣論一輪_110

110  P258L12-P260L09 | P260L09-P262L05-學菩薩行
原文:

【故於 餘生  感 六 盛事,非為 無因,不 平等因,其 隨順因  定為 六度。】【故當修習 (於現法),當修當習 (當)多修習 六到彼岸,以 殊勝因  能感 如是  殊勝果 (故)。】【此P259是 (現)眼前  增上生 果,身 圓滿等 究竟  增上生(者),唯 佛地 有!。】【如《莊嚴 經論》云哪:「受用  身眷作,圓滿 增上生,恒不  隨惑 轉,諸事  無 顛倒!。」】

廣論一輪_109

109  P255L08-P256L11 | P256L11-P258L12-學菩薩行
原文:P255

【此諸 善巧  方便 菩薩  般若 波羅蜜多  徧清淨故,亦能了知  息滅 所緣!,】【(於)諸 善根  不滅所緣,(於)諸 煩惱 就是 不生 所緣,安立  波羅蜜多 所緣,亦 善觀察  空性 所緣,於 一切有情  以 大悲心  亦觀 所緣。」】【此中 別說  無緣、有緣哪,啊當 善 分別。】【如是 煩惱  及 執相 縛  當須 緩放,學處之索  則當 緊束,當壞 二罪,不當 滅壞  諸 善 所 作!。】【學處繫縛  與 執相縛啊,二事 非一,護律 緩放  與 我執縛 緩放,二亦 不同。】【一切種智  由 多因 成,僅 一 一 因  非為 完足。】【獲啊 妙 暇身,本當 從其  種種門中  而取 堅實,】【若說 一石  驚飛 百鳥,修道 一分  不修 餘者,當知是遮  P256二 資糧 門  不善 惡友!。】

2017年2月2日 星期四

廣論一輪_108

108  P255L01-P255L04 | P255L04-P255L08-學菩薩行
原文:P255

  【第三經義,】【其 經文時  正是 觀擇  生等 之時,故說 施等  真實 無生哪!。】【言 分別 者,顯 其 唯是  分別 假立,非說施等  不應 習近  而應 棄捨。】【第三經義,其 經文時  正是 觀擇  生等 之時,故說施等  真實 無 生。】【(言分別者,顯其唯是 分別假立,非說施等 不應習近 而應棄捨。)】【是故 乃至  未 成佛 前,於此 諸行  無 不學 時啊,故 須 學習  六度 等行。】【此復 現在  當由至心  勵力修行,諸 能修 者  策勵 而 修,暫 未能 者  當為 願境,於能 修習  此等 之 因,集聚 資糧,淨諸 罪障(淨治業障),廣發 大願,是則 不久  當能 修行!。】108B【若不 如是 行,執 自 不知 及 不能 行,謂 於 此等  不須 學者,自害 害他,亦是 隱沒(滅)  聖教 因緣!,故 不應 爾。】【《集經論》云哪:「觀察無為  厭 有為 善,是(為) 魔業。知 菩提 道  而 不尋求  波羅蜜多 道,是 (為) 魔業。」】【又云:「若諸菩薩  離善方便,不應 勤修  甚深 法性。」】【《不可思議 秘密經》云:】【「善男子,如火! 從 因 燃,無因 則滅。啊 如是 從 所緣 境 心乃 熾然,若無 所緣  心當 息滅…。】